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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8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9-12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37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8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8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二、项目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37
三、项目简要说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8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城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分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与存在问题,客观提出改进方向和挖潜路径;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进行评价;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
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价:13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全国范围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缴纳凭证;
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做出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5、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9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七、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等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86198826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雍州路与桥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