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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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主体: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规范投标保证金的管理,防范市场风险,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规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进行优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正常情况退还流程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结果公示期满30日内,需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上传中标合同原件扫描件至交易平台“代理端-合同签署栏”后(一合同一附件,合同扫描件的完整性、真实性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自行负责),1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逾期未上传中标合同进行合同备案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第35日(如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二、特殊情况退还流程
1、原定开标时间无法开标的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平台提交招标异常信息,提交成功后,在预定开标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2、开标现场流标的项目,开标当日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系统内点击“项目流标”并提交招标异常信息,提交成功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若未提交招标异常信息的,自开标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3、已经开评标但未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评标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代理机构)应提交招标异常信息并发布项目废标公示,公示发布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招标人(代理机构)逾期未提交招标异常信息,自评标结束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4、已经开评标且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评标结束3个工作日内应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应发布中标结果公示。逾期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对于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没有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自投标有效期满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5、项目有特殊情况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代理机构)至少应在交易平台自动退还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之前1个工作日,在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冻结”模块提交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及相关材料,工程交易科(采购交易科)查验后将该笔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提交一次说明冻结15天,延期需再次提交)。
6、投标保证金有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代理机构)至少应在交易平台自动退还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之前3个工作日,在“保证金退款申请”模块中上传招标人不予退还申请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附件2)、不予退还材料、招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至交易平台,经工程交易科(采购交易科)查验后,综合科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事宜。
三、其他情况退还流程
1、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自动原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2、投标人缴纳账号错误,将随错交账号所在项目的下一批次退款节点自动退还,如果存在错交账号被回收等原因导致交易平台无法自动查询和退还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到交易中心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错交)(详见附件3)、投标人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交款回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至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保证金人工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平台自动退还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之前,在“保证金退款申请”模块中提交投标保证金人工退款申请并备注说明,同时上传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详见附件4)、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变更证明、新营业执照、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新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交款回单(资料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工退款申请至交易中心。
4、投标人银行信息变更,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平台自动退还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之前,在“保证金退款申请”模块中提交投标保证金人工退款申请并备注说明,同时上传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银行信息变更)(详见附件5)、变更证明、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交款回单(资料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工退款申请至交易中心。
5、若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自动退款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投标保证金退款业务。
四、相关工作提示
1、本流程适用于进入中心进行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2、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3、本流程将根据国家、省、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最新要求及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完善。
4、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招标人不予退还申请书》
2.《承诺书》
3.《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错交)》
4.《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
5.《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银行信息变更)》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