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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动CA全国互认APP进驻申请指南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4〕589号)要求,为加快推动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移动CA互认APP功能要求

(一)基本功能

CA互认APP应是由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建设运维,并已加入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互认目录的CA互认APP;移动CA互认APP应符合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技术规范、数据规范和服务规范,与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联调并进入互认APP目录。

(二)服务要求

1.具备提供交易保障的能力;

2.具备成熟的服务支撑体系,应具备人工客服、智能客服等在线答疑能力和24小时人工应急客服。

二、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供报名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报名日成立不足3年的服务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材料的递交

意向服务商应满足上述全部资格项,并携带(可邮寄)以上资料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m路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908室信息技术科提交。

四、签订合作协议

申请材料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服务商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范本详见附件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8619959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