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扣分的公告
信息来源: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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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扣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单位对S242南嵩线新安境南庄至新宜交界段改建工程开展了标后履约评价工作。经评定,该项目施工单位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约评价结果为“一般”。
依据《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洛公管委〔2023〕2号)中“投标人(供应商)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第36条、第49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单位的不良行为予以信用扣分16分,公告期为6个月。本次信用扣分自2026年3月11日起生效,至2026年9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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