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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闫风起等5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经查,2026年2月26日南乐县文圣路等13条道路排涝能力提升工程(EPC)评标活动中,评标专家闫风起、周永杰、洪强涛、周金旺、谭涛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

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给予闫风起、周永杰、洪强涛、周金旺、谭涛通报批评,并取消以上5名评标专家在三个月内担任濮阳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暂停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止。

希望全体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增强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评审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完成评审工作。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hnpyjdpt.jrztbpt.com:8008/Information/ExposureTable/Detail?dataGuid=e4b257dd-5003-47f3-a495-7f2ed50c01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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