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航空港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树头村农产品冷库仓储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航空港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树头村农产品冷库仓储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2025年航空港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树头村农产品冷库仓储建设项目
主要招标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2025年航空港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树头村农产品冷库仓储建设项目,利用村内集体土地建设冷库1400平方米,配套货架叉车,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342008.53元
拟定施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联系电话:0371-62246009
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南平业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90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