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公办寄宿制学校宿舍消防安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公办寄宿制学校宿舍消防安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公办寄宿制学校宿舍消防安全改造项目施工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该项目为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宿舍楼空调、照明线路、室外电缆改造;宿舍楼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改造消防救援窗改造;宿舍楼给排水加装消防卷盘,宿舍楼消防疏散楼梯改造;餐厅屋面更换;宿舍楼更换塑钢窗;教师公寓空调线路、室外电缆改造。该项目改造建筑面积40829.69平方米,其中主要改造建筑面积37930.07平方米,餐厅及生活用房更换现有屋面1809.85平方米,拆除危房面积1089.77平方米。宿舍楼照明线路涉及建筑面积23297.17平方米,宿舍楼空调线路涉及建筑面积32118.41平方米,宿舍楼应急照明606套、消防疏散指示434套,消防救援窗及塑钢窗改造面积688.20平方米消防卷盘69套,消防卷盘连接管道长度840.87米,改造消防疏散楼梯188.80平方米。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2025年4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1.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约520万元(具体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拟定施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4.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0371-65898865
5.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0371-5675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