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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梁州大道雨水治理与连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梁州大道雨水治理与连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梁州大道雨水治理与连通工程项目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2.1 建设地点:梁州大道雨水治理与连通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文体城,涉及梁州大道,其中一段范围北起洪泽湖大道,南至巢湖路;另一段北起冯庄西二路,南至潘江路。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除与恢复、雨水管道敷设、管道沟槽围护及雨水检查井等配套附属构筑物。其中梁州大道(巢湖路-洪泽湖大道)段敷设DN600雨水管道2015米、DN800雨水管道1710米、DN1000雨水管道48米;梁州大道(潘江路-冯庄西二路)段敷设DN1500雨水管道452米。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含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一级建造师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须能体现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4.2 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作为项目经理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时间和单项合同额以合同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业绩资格项评标时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不低于对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或提供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③提供竣工(完工)证明资料。

④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标公告、业绩合同和竣工(完工)证明资料至少有一项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如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劳动合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须能体现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4.1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554.39万元

4.2 拟定施工期:120日历天

4.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4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0371-86083389

4.5 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0371-551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