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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1)水体调蓄:康平湖湖底下挖2米(净深),增加调蓄容积5.5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排一体化泵站1座(规模4.5m3/s),配套湖底护砌及防渗处理;恩平湖湖底下挖3米(净深),增加调蓄容积4.05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排一体化泵闸1座(规模50m3/s),配套湖底护砌及防渗处理。

2)雨水系统优化:凌风街至康平湖增设2200x16002-1600x1400雨水箱涵共118米,配套闸门井、检查井等设施。

3)行泄通道:在康平湖、恩平湖及兰河周边建设行泄通道共16处,配套警示牌、水位检测及监控设备。

4)强排泵站:雍州路沿线与大航路、桥航路、归航路3处交叉口附近的入河段管线末端分别增设一体化雨水泵站,新建泵站规模分别为0.50 m3/s0.50m3/s 1.11m3/s,并配套建设进出水管及检查井等设施。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含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

3.1.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资质的备案登记截图,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2  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2)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资质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4)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查询信息网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7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查询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且需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0383.06万元(具体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拟定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0371-60270267

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371-61692188   19939364607

 

相关附件:拟公示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应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交易中心要求格式上传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