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新白节沟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新白节沟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3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建设人)为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委托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新白节沟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KG-CG-202501001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大马乡和大营镇,规划起点化工七街(起点桩号K0+000),规划终点南康沟河入河口(桩号K4+709)。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新白节沟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由开挖河道、新建堤防及防汛道路、新建桥涵等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挖河道长4709m,新建堤防6842m,新建防汛道路9393m,新建桥涵5座等。本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规划排涝标准为30 年一遇,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Ⅲ等,堤防级别为2级。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以上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 月 7 日9时00分至 2025 年 2 月 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2 月 6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建设人):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赵女士 梁女士

  电  话:0371-60600742

  邮  箱:hnhkgsw@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16639  18003711712

  邮   箱:xjgczb@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8023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86199085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