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医学科学城智能医学研究设施基础环境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原医学科学城智能医学研究设施基础环境配套工程项目设计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06016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中原医学科学城智能医学研究设施基础环境配套工程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郑港经发投资〔2025〕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医学科学城智能医学研究设施基础环境配套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医学科学城医研园3#楼裙房西侧。
2.4 项目规模:项目改造面积约4432.07平方米,其中智能医学研究计算中心1118.66平方米,智能医学研究展示中心934.44平方米,智能医学研究研发中心2378.97平方米。
2.5 设计内容:
根据智能医学研究的需要,策划人工智能赋能诊疗、药物研发、公共卫生、个人健康等应用场景,规划医学大数据及智能算力设施展示方案及基础环境实施方案。
2.6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服务。
2.7 设计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应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8 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6月10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5.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各投标单位注意:投标需到达新网址进行注册投标http://www.zzhkgggzy.cn:18082/,技术支持电话0371-613185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三路1号医科城大厦
联 系 人:李阳阳
电 话: 0371-633327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闫岩 杨丹丹
联系电话:0371-56613528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