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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监控四期光纤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监控四期光纤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HKG-CSYXZX-202506001 交易分类: 其他工程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党政办) 监督部门联系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0371-8619867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大宗产业园1号楼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监控四期光纤租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监控四期光纤租赁服务

2.2招标编号:HKG-CSYXZX-202506001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光纤租赁内容主要包括监控四期847个点位及汇聚机房的光纤链路租赁

2.4招标范围:

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监控四期光纤租赁服务进行采购,包含但不局限线路的一次性建设、对接、调试、验收、服务期限内质保运维服务、技术培训、设备巡检、线路改迁和故障报修等保证网络稳定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内容,同时配合甲方完成网络调试,接入相关系统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保障网络稳定。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相关要求:

光纤租赁割接要求:中标单位若需重新进行光纤施工,需保障施工期间及与原网络割接前所有监控点位正常可用,配合运维单位满足监控98%在线率要求。完成施工后,需按照使用单位相关规定完成网络割接,满足监控使用需求。

技术要求:租用光纤链路不受带宽限制,要求一用一备,备用纤芯不计费用。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其他要求:

3.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2.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2.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2.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62009时00分至2025年0626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1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新港大道如荼路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61258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子帅、兰启航、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

联系电话:0371-55173801

 箱:HengxinC@outlook.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大宗产业园1号楼

联系电话:0371-8619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