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区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勘察设计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06031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164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道路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6031
2.3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本项目(标段)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含两条道路,各道路项目概况如下:
(1)郑州航空港区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黄海路(豫州大道-游龙路)
本工程建设范围西起豫州大道,东至游龙路,全长约1.7km,规划道路红线60m,四幅路形式,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50km/h。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工程等内容。
(2)郑州航空港区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竹贤西街(庆瑞路-竹贤北路)
本工程建设范围南起原规划庆瑞路,北至竹贤北路,全长约2.1km,规划道路红线35m,三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工程等内容。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工程等专业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配合服务(含交桩等)、竣工验收等,并提供协助项目各阶段手续报建、评价、施工配合等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规划要求。
2.7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周期:15日历天;其余阶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注:设计周期不包含招标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须任命设计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1)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以上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②对于以上(2)、(3)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 系 人:谢静文、张振琦
电 话:0371-66310862
邮 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 箱:szjshbjjgc@163.com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