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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智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智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项目编号: HKG-JS-202509007 交易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0371-8619962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智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中原医科城中医药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智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2.2 招标编号:HKG-JS-202509007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冠莲西二路以南,鹤舞东街以西,冠莲西一路以北,蓝鹤北街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113333平方米(约170.00亩)。建筑面积约227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600平方米(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厂房、厂房、配套用房及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智中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概念方案创意咨询、建筑和景观概念方案设计、建筑和景观方案深化设计、建筑各专业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补充、修改、完善等,并保证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查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等。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要求。

  2.6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其中对负责概念方案创意咨询的联合体成员不需要满足资质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满足信誉中(1)、(2)、(3)要求;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应≤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将择优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费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8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原医科城中医药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黄海路与雪鹤北街交叉口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12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893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