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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一路(工业六街-双鹤四街)道路工程等11个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一路(工业六街-双鹤四街)道路工程等11个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HKG-JS-202603010 交易分类: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0371-8619962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一路(工业六街-双鹤四街)道路工程等11个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350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351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352号、郑港经发投资〔2026〕11号、郑港经发投资〔2023〕222号、郑港经发投资〔2023〕293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89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2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一路(工业六街-双鹤四街)道路工程等11个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HKG-JS-202603010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建设规模:(1)工业一路(工业六街-双鹤四街)道路工程,现名鹤园北路(鹤鸣街-鹤立北街)),工程建设范围为桩号K0+000-K1+300.34,全长1300.34米,规划红线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2)鹤园北路(黄海路-鹤鸣街)道路工程,全长1026.234米。规划道路红线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信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3)鹤鸣街(淮海路-冠莲东三路)等6条已通车道路配套交通工程,具体包含鹤鸣街(淮海路-冠莲东三路)、鹤立南街(南海大道-东海路)、紫鸾街(鹤北环路-淮海路)、玉树路(九霄西街-孙武路)、鹤展街(淮海路-冠莲东三路)、荆州路(迎宾大道-洪泽湖大道)等6条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预埋管线和交通隔离和防护设施等内容。

4)龙舞路(滨河东路-龙跃街),全长1156.26米。道路红线宽为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5)园博园西一路(龙舞路-龙跃街),全长497.967米,道路规划红线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6)淮海路跨浮清河等4座箱涵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吴州路跨南康沟河箱涵、竹贤东街跨南康沟河箱涵、淮海路跨浮清河箱涵、淮海路跨青州明渠箱涵。

7)祥里东路(滨河东路-园博路)道路工程,全长488.289米,道路规划红线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8)龙跃街(滨河东路-龙舞路)道路工程,全长946.368米。道路规划红线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等专业。

9)陶庄南路(陶庄西街-陶庄东街)道路工程,全长783.103米,规划道路红线宽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10)陶庄中路(陶庄西街-陶庄东街)道路工程,全长523.293米,规划道路红线宽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土建、通讯排管、绿化、绿化灌溉等专业。

11)陶庄东街(陶庄南路-陶庄中路)道路工程,全长455.64米,规划道路红线宽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7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8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2.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11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03120000分至20260318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40109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3投标人参与同时期不同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拟派同一项目总监已中标其他项目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8楼

联系人:孙老师

 话:0371-860833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乐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园园、刘振亚、张婷婷、徐成浩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王乐、张园园、刘振亚、张婷婷、徐成浩

 话:0371-65716639   18037174925

电子邮件:18037174925@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gqjgk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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