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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医用气体、液氧站专业暂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医用气体、液氧站专业暂估项目
项目编号: HKG-JS-202604002 交易分类: 其他工程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0371-8619962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医用气体、液氧站专业暂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12-410173-04-01-65837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12-410173-04-01-658379 ,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医用气体、液氧站专业暂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医用气体、液氧站专业暂估项目(说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有]等)

2.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医用气体、液氧站专业暂估项目

2.1.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以南、蓝莲中路以北、鹤园东街以西、彩鹤街以东

2.1.3建设规模:“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总建筑面积约3834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1363㎡,地下建筑面积约172094㎡。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临床研究病房、值班宿舍、质子中心、辅助设备用房、车库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供应室压缩空气系统、病房设备带系统、汇流排气源设备及中央监控系统。本项目规划床位约1500床,计算床位约2500个用气单元。

2.1.4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医用氧气供应系统:包括液氧站、制氧站及应急备用氧气汇流排、本系统所有输送管道、阀门仪表、减压装置、报警装置和终端。

2)医用真空供应系统:包括中心真空吸引站设备、核医学真空吸引站设备、本系统所有输送管道、阀门仪表、报警装置和终端。

3)医用空气供应系统:包括压缩空气站设备、本系统所有输送管道、阀门仪表、减压装置、报警装置和终端。

4)供应室专用压缩空气系统:包括压缩空气站设备、本系统所有输送管道、阀门仪表、减压装置、报警装置。

5)病房设备带系统:本项目病房内设备带采用装配式设备带,装配式设备带及床头灯,详见装配式墙体图纸;设备带智能化穿线不在本次范围,设备带内除智能化穿线及面板安装不在本次范围,设备带上的强电面板(含接线)、设备带上的气体终端,设备带内的气体管道、电源线均含在医疗气体专项招标范围(其中,电源线招标人在设备带端头留接头给设备带专项,需要配合预留床头对讲及相应的弱电面板孔洞,相应配合费用在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

6)医用气体、液氧站中央监控系统:包括医用气体、液氧站区域报警装置、中央监控主机、中央监控软件、中央监控布线等。

7)液氧、制氧、负压、压缩空气站房的土建(含防火围堰、设备基础、土建墙、栏杆、门窗等)、隔音、排风、排水、照明、插座由甲方配合完成。各气体站房设备用电需大楼引双电源至气站内电隔音、排风、排水、照明、插座由甲方配合完成。源配电箱不在范围内。设备房电气系统对应配电箱(电源箱及内部元器件由总包单位预留,出线部分接线)至末端设备的线管、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供应安装调试包含在范围内室外医用气体、液氧站管沟开挖与回填在范围内。需考虑车库外墙(防水施工及回填已完成)新开穿墙洞增加防水钢套管及防水修补。

8)设备带电源线大楼预留接口至设备带内,电线规格:按图

9)本项目机房及设备带深化图包含在范围内

10)防雷接地系统管道接地及设备房防雷接地等供应安装调试均包含在范围内。

11)净化区域医用气体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标准

2.1.6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1.7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1.8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1.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2.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含)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到2024年)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0407 9  00 分至20260413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42709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联合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部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83371784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郭淑迪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瑞环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19楼412室

联系人:郭淑迪、刘瑞环

 话:0371-67916696

电子邮件:hnhcgs414@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gqjgk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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