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精装修工程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精装修工程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605008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精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87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精装修工程
2.2项目编号:HKG-JS-202605008
2.3建设地点:本项目规划工业一路以南、黄海路以北、规划工业七街以东、梅河路以西区域。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60000.00平方米,合90.00亩。总建筑面积约148127.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38.60平方米,包含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05633.97平方米,附属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4404.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89.03平方米,包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152.3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9200.00平方米,地下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736.6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附属服务用房、地下建筑及室外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次建设内容为:图纸内地面、踢脚、内墙面、天棚、卫生间隔断、卫生间配套用品的精装修工程。
注: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7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下发开工令时间为主)。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22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9838125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鹏飞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红娟、张翠杰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聂庄安置区A区7号楼南单元22层19房间
联系人:杨鹏飞
电 话:17324809032
电子邮件:1425819856@qq.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gqjgk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