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608010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6〕2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业主单位(建设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202608010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西临梁州大道、北靠采文路、南临学书路、东临卓尔街。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的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3182.45m²(约合214.773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为138076.85m²(约合207.115亩),二期预留用地面积为5105.60m²(约合7.658亩)。总建筑面积为91882.59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4003.84m²、地下建筑面积为7878.75 m²。建设内容包括学习交流中心(图书馆)、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及看台、食堂、教师公寓、学生宿舍、地下室、门卫及开闭所、风雨连廊等建筑以及运动场地、附属室外工程等。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范围内全部工程(包含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工程等)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移交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7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2.8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0平方米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监理业绩。
注:业绩可为在建项目业绩或已竣工(完工)项目业绩,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中标公示(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③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3.5.2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3.5.4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项未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
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以上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0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9月16日,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代建人)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178383179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志兰
项目组其他成员: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箱:gqjgkz@126.com
附 件:
澄清.pdf
202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