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坡刘门站至蔡庄坡门站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坡刘门站至蔡庄坡门站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11021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坡刘门站至蔡庄坡门站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HKG-JS-20251102101
于2025年12月22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不标明排序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所有投标人信息(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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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勘察设计周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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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2854099.41 |
发包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勘察设计规范 要求,并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
白占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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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823248.52 |
发包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勘察设计规范 要求,并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
陈兴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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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60870.32 |
发包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勘察设计规范 要求,并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
于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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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459955.10 |
发包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勘察设计规范 要求,并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
郭金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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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10000.00 |
发包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勘察设计规范 要求,并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
徐冠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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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1948500.00 |
发包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勘察设计规范 要求,并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
季长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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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971650.00 |
发包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勘察设计规范 要求,并保证成果文件质量 |
李磊祚 |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2.1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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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发包人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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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标候选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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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执业资 格证书 |
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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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于锋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410***********653X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CD20184100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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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陈兴星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420***********533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CD2018420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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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李磊祚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370***********2439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CD15120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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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徐冠中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372***********4116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CD2016370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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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郭金洁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370***********2227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CD20161200186 |
2.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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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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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响应能力
3.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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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质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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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KG-JS-20251102101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企业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2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任命设计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 注:以上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1.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针对以上3.2、3.3项,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 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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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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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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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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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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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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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四、无效标一览表(若有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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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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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公示期及异议和投诉流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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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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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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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371-5659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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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志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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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 |
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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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孙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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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371-60870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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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ykglzx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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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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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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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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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371-86199628 |
|
邮 箱 |
gqjgkz@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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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