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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67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06,000.00元
最高限价:2106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5-6726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106000 2106000 2106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106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1.为约150名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2.食材采购、餐厅管理过程中一次性消耗用品采购、餐厅保洁及餐厅管理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5.2服务期:3年;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5.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下载。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不足1万元按1万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6号
联系人:高峰
联系方式:0371-86198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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