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洧川镇湾里河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洧川镇湾里河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69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洧川镇湾里河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09,517.11元 | |||||||||||||||
最高限价:1109517.11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村内新修4.5米宽水泥路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标准:合格; 5.4、工期:60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5.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以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18082/)“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采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 | |||||||||||||||
联系人:陆浩威 | |||||||||||||||
联系方式:1873896300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焱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台湾科技园A10号楼406室 | |||||||||||||||
联系人:刘晓 | |||||||||||||||
联系方式:1993717689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晓 | |||||||||||||||
联系方式:19937176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