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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及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5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及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51218 江苏中创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产业园民联村四组(环保科技城众创投中心C幢3楼)(28) 592,000.00 评审总得分:86.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及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乔亲亲、丁建兵、毕小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0,06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联系人:尹红艳
联系方式:0371-6368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