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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6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67257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1,257,000.00 评审总得分:91.11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相关部门组织通过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科、彭娉娉、张军礼(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计取,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20,08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6号楼
联系人:卢李勇
联系方式:18838208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 15939988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 159399886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