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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2025年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2025年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72265 郑州中州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74号院 540,000.00 评审总得分:97.3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2025年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临涛、王清、郭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服务类计算。
收费金额:9,1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7.33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151386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云港路51号空港跨境A座
联系人:朱秀丽
联系方式:17320117076/1302751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秀丽
联系方式:17320117076/130275132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