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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河南中科膜芮环保产业园土石方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河南中科膜芮环保产业园土石方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77277 河南集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G-B号数据分析中心G-B号楼18层1804-88 810,000.00 评审总得分:82.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河南中科膜芮环保产业园土石方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5日历天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金增国、刘冰冰、李月(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中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9,7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联系人:马瑞卿
联系方式:15093217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
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