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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8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82285 中国环境报社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893,000.00 评审总得分:6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郑冰冰、赵锐、荆军伟(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5,18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 300 米路北
联系人:刘宁
联系方式:0371-6368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