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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入围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入围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入围单位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085

  3.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可研阶段投资估算审核;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编制与审核、设计优化建议及方案测算;方案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目标成本的编制;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的编制;实施阶段项目资金计划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变更签证及索赔审核、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配合审计及其他工作。

  4.入围单位数量:6-8家。

  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年。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企业实力: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备土建专业、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合计不少于10人且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入。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显示的相关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姓名、注册号)(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

  3.拟派项目团队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注册时间为准);

  3.2除项目负责人外,要求:

  土建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土建负责人1人(须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注册时间为准)),其余土建造价人员不得少于2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注册时间,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此证书仅用于证明人员工作经验),或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上显示的毕业年限为准));

  安装团队不少于2人,其中安装负责人1人(须具备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注册时间为准)),其余安装造价人员不得少于1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注册时间,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此证书仅用于证明人员工作经验),或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上显示的毕业年限为准));

  注:土建团队人员和安装团队人员不得重复。以上人员中具备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以上人员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1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

  4.1企业业绩: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1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

  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招标人将在招标结束后查验发票真伪,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的入围资格,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全过程造价”或建筑面积或金额,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1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

  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招标人将在招标结束后查验发票真伪,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的入围资格,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全过程造价”或项目负责人姓名或建筑面积或金额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加盖造价师印章的成果文件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2月14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网站查询页)。

  6.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1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3鉴于本项目招标范围所包含部分服务内容可能存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的需求,本次不再接受已经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入围的单位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2月13日(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7楼

  联 系 人:原女士 贾女士

  电    话:0371- 56567587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    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56567456

  邮    箱:xinggangjubao@163.com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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