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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湖映雲庐项目售楼部、会所及样板间软装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湖映雲庐项目售楼部、会所及样板间软装采购
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2025-252 交易分类: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0371-89909636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湖映雲庐项目售楼部、会所及样板间软装采购,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佳兴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湖映雲庐项目售楼部、会所及样板间软装采购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52

2.3建设地点:生物科技一街与公园北一路交叉口东北侧

2.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5.89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49万,地下建筑面积约5.40万主要内容包含住宅、商业、地下车位、配套用房、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包含售楼部(套内面积945㎡)及314㎡合院样板间(套内面积570㎡)的装饰方案设计及软装工程实施。

二标段包含会所(套内面积1600㎡)、256㎡合院户型(套内面积480㎡以及285㎡叠拼户型(套内面积360㎡)的装饰方案的设计及软装工程实施。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①软装部分的深化设计方案、定制商品的图纸及软装清单的编制等。②软装深化设计方案中软装所需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摆场、维修及其它软装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宣贯、家具、电器、灯具、窗帘、地毯、饰品、艺术品、花器、园林家具、售楼部室内外日常用品等)。

二标段:①软装部分的深化设计方案、定制商品的图纸及软装清单的编制等。②软装深化设计方案中软装所需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摆场、维修及其它软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宣贯、家具、电器、灯具、窗帘、地毯、饰品、艺术品、花器、室内外日常用品等)。

2.6工期:45日历天(此工期包含方案深化周期)。

2.7质保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整体质保一年注:电器质保期随厂家质保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以上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且优先中金额较大的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1月以来连续缴纳四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一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软装类相关类似业绩;

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软装类相关类似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可补充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821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1月以来连续缴纳四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319时00分至2025年0820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21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郑州航空港区佳兴置业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

人:皇女士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人:谢静文、张振琦

   话:0371-66310862

   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人:张老师

   话:0371-89909636

   箱:KGJF877@163.com

 

2025年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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