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空铁换乘中心项目(二期)、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项目(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空铁换乘中心项目(二期)、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项目(二期)消防工程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278 | 交易分类: | 工程类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岳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990963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空铁换乘中心项目、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空铁换乘中心项目(二期)、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项目(二期)消防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空铁换乘中心项目(二期)、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项目(二期)消防工程。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78
2.3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空铁换乘中心项目(二期)、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项目(二期)消防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含两个中心,各中心项目概况如下:
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空铁换乘中心项目(二期)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皛店路以南、冀州路以东(航空港站西北角),建设用地面积约8176.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767.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65.04㎡,地下建筑面积约402.5㎡),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为多层建筑,建筑高度约为18.35m。
郑州航空港站配套“四个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项目(二期)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辛赵路以北、冀州路以东(航空港站西南角),建设用地面积约12172.33㎡,总建筑面积约10856.78㎡。项目规划为地上三层,为多层建筑,建筑高度约为18.35m。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相关资料)范围内采购、施工、安装及联网、调试、检测、验收、保修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计划工期:13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通过消防工程主管部门验收。
2.7质 保 期:2年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5.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是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注:以上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7日(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岳老师
电 话:0371-89909636
邮 箱:KGJF877@163.com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