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项课题研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项课题研究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315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丙楠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5692368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产业园10号楼西单元 |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项课题研究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项课题研究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15
2.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项课题研究项目(二次),包括“航空港区枢纽优势转化为经济胜势的路径与机制”“现代化进程中高效能社会治理的实现路径与机制”“市场化手段推进航空港区城市建设与生活配套的路径与对策”“航空港区人才聚集新高地打造的路径与对策”4个课题研究服务,通过剖析航空港区在枢纽经济发展、高效能社会治理、市场化手段推进城市建设与生活配套、人才聚集新高地打造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分析各项课题研究板块存在的优势与短板,进而提出具有可落地性的关键路径、机制与对策建议等,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2.5服务标准:研究成果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以及招标人预期要求,按照要求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并提供课题研究后续支撑保障。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查询遗漏等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投标人应保证其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产业园10号楼西单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6923663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3号楼11层
联系人:王统、张艺馨
电 话:0371-60998298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大都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产业园10号楼西单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923688
邮 箱: aic@aicthink.com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