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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园林绿化养护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园林绿化养护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2026-356 交易分类: 服务类
监督部门: 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0371-56567456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园林绿化养护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园林绿化养护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356

  2.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园林绿化养护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项目,租赁机械包含随车吊、雾炮车、装载机、履带式挖掘机、轮式挖掘机、登高车、自卸后八轮等,具体详见机械租赁清单

  2.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2.6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一标段为商登高速以北区域项目提供机械租赁服务;

  二标段为商登高速以南区域项目提供机械租赁服务。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均适用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1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任意一项企业承接过类似租赁服务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此次招标文件第五章机械租赁清单中的任意一个类别的机械,合同需显示签订时间、租赁机械类型等信息,合同不显示签订时间、租赁机械类型等信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任务派发单等相关证明材料;(2提供对应项目合同任意金额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企业成立以来已有年份资料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1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均可)和20251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以书面承诺为准,须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313900分至2026411700(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42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21571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空港六路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0385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11

  电子信箱:ykglzxgs@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

  投诉电话:0371-56567456

  邮箱:xinggangju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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