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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DMS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DMS项目
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2026-365 交易分类: 服务类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15516928206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DMS项目,招标人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DMS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365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上述工期内已包含完成所有功能的实施和系统上线后必要的运行现场支持)

2.5质保期:提供1年免费售后服务支持,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6免费运维期:提供1年免费运维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DMS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整车管理、备件管理、维修管理、电池管理、索赔管理、系统管理、网络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及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DMS系统建设项目的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内容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DMS系统建设项目的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内容为准,合同需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显示,可提供委托人出具的盖章版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算。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页或截图;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近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可不提供该项资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3009时00分至20260403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0423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壮

 话:15736760426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东风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静文、张振琦、马双影

 话:0371-66310862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人:王女士

   话:15516928206

   箱:wangyu@sundregroup.com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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