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交易信息/国企招采/采购公告

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2026-456 交易分类: 服务类
监督部门: 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联系人: 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0371-60600715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1.招标条件

  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456

  2.3 项目概况:本次业务外包服务旨在通过专业化、集约化的外部服务支持,协助城建子集团各集群、各子(控股)公司开展辅助性、非核心业务环节的工作。外包服务主要涵盖以下业务领域:

  (1)项目辅助类:承担项目进度信息收集与汇总、现场协调联络、图纸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与传递等事务性工作,保障项目各环节有序衔接;

  (2)成本辅助类:承担成本费用数据汇总整理、合同及台账资料登记归档、付款资料收集整理与移交等事务性工作,为成本管控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3)综合事务类:承担办公用品采购执行、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会务服务保障、公司日常数据收集整理等事务性工作,保障公司行政后勤工作有序开展;

  (4)其他辅助类: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提供办公支持类服务,确保公司非核心业务环节高效运转。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7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40周岁及以下(提供身份证,以投标截止时间为计算节点),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业务外包或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外包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金额);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类即可;

  ①指对应业绩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对应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

  ②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4层402号

  联系人:张先生、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600311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于留洋、李月晓、袁芙蓉

  电话:0371-55131206、0371-55173801

  监督部门(投诉处理单位):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河南航空港城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