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报废资产项目交易更正公告
我单位于2026年5月25日发布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报废资产项目交易公告》,因原公告竞买人资格条款设置不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现对原公告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本更正公告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报废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2.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5月25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3.原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一)原公告第六条作废,现更正为:
六、意向参与方报名及资格要求
1.有意参与的意向方,在充分了解标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等相关信息后,在公告期内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下午17时30分;
2.竞价人仅限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及联合体参与报名竞价;竞价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意向参与方报名须同时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业务;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需提供);
(5)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查询截图。
(二)原公告第五条“公告期、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的更正。
1.原公告期:2026年05月25日至05月29日。现顺延更正为:2026年05月25日至06月04日。
2.原标的展示期:2026年05月25日至05月29日,如需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过期不候。现顺延更正为:2026年05月25日至06月04日。
3.原竞价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点00分开始。现顺延更正为:2026年06月05日09点00分开始。
4.原交易方式:本次挂牌采取线下现场报价。更正为:本次挂牌采取线下现场报价,报价高者中标。
三、其他事项
1.原公告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原公告及本更正公告共同为准。
2.前期已报名的自然人、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资质的企业,自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丧失参选资格,我单位不接受其后续参与竞价。
3.各意向参与方请按更正后资格条件及时间要求重新办理报名事宜。
三、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5515525713
报名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458办公室
标的展示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