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综合新闻/行业资讯

以改革创新精神 推进招标投标高质量发展——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26周年

    作者:高志刚(招标采购行业专家)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0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招投标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核心原则,标志着我国招投标制度步入法治化轨道,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基石。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26年的主要成就

    26年来,我国招投标行业在法治框架下持续突破,形成了制度完善、市场活跃、效能提升的良好格局,其发展历程堪称一部与市场经济改革同频共振、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的演进史。

    (一)制度体系从框架搭建到全面成熟

    以《招标投标法》为核心,国务院颁布实施条例细化操作规则,各部门出台工程、货物、服务等领域专项规章,地方结合实际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构建起“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四位一体的全链条规则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稳定的行为指引。

    (二)市场规模从局部探索到全面覆盖

    招投标机制从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延伸至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科研服务等30余个行业,从2000年起步阶段到如今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已成为资源配置的核心方式。从“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到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从科技创新设备采购到民生保障服务供给,招标投标以其核心原则,成为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的关键抓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市场秩序从粗放管理到规范有序

    公开透明的交易机制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行政监督与信用监管协同发力,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查处,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明显提升。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速,“信用+监管”模式推广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问题逐步破解,公平竞争环境持续优化。

    (四)行业效能从人工主导到数字赋能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市场准入门槛持续降低,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交易流程不断简化,制度性交易成本显著下降。电子招投标从探索试点到全面普及,实现“在线报名、电子开评标、全程可追溯”;远程异地评标通过“专家随机抽取、跨区域隔离评审”等机制破解“熟人干扰”,推动行业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

    (五)社会共识从初步形成到深度融入

    26年来,在《招标投标法》引领下,我国招投标行业从初步探索到规范成熟,从局部应用到全面覆盖,招标意识逐步深入人心,透明竞争精神贯彻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全社会对“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认同不断深化,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当前招投标领域面临的挑战

    尽管取得显著成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变革加速,招投标领域仍存在一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深层次问题,需要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加以破解。

    (一)法律法规适配性与体系完备性有待提升

    以《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制度航母战斗群”仍不够完备;面对电子交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现行法律法规对电子投标文件效力认定、串通投标界定等新问题的规范仍显滞后;异议投诉处理流程有待简化,以适应项目高效推进的需要;专家库建设与专家评审管理存在漏洞,影响评审公正性。

    (二)市场秩序仍存薄弱环节

    围标串标等行为呈现专业化、隐蔽化特点,从传统“私下串通”演变为“电子围标工具操控”“空壳公司陪标”;少数项目存在“隐形门槛”,中小企业参与受限,保证金管理等环节需进一步优化。

    (三)监管协同机制尚不完善

    由于行业涉及领域广、主管部门多,部分地区存在“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跨区域执法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通;地方保护主义残余未完全消除,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四)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差距

    招标的社会公信力有待提高,应招未招与过度招标并存,反映出制度执行的精准性不足;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等现象仍有发生,破坏了市场公平的根基;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活动,暴露出权力监督的薄弱环节。同时,对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研究有待加强,理论支撑与实践需求的衔接不够紧密,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与党和人民对公平正义、高效廉洁的期待仍有差距。

    三、改革创新与未来发展方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招投标行业需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制度改革,筑牢法治根基

    加快《招标投标法》修订进程,聚焦电子交易、公平竞争、专家管理等重点问题完善规则,强化对新业态的适应性,健全“制度航母战斗群”。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放得开、管得住”。

   (二)推动数字化转型,强化技术赋能

    以电子招投标平台互联互通为抓手,打破区域数据壁垒,构建全国统一的数字化交易体系。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区块链等高新技术,通过智能辅助评标、上链存证等功能提升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同时规范技术边界,保障公平公正,以技术创新应用重塑行业运行模式。

    (三)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坚决破除各类壁垒,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机会,完善保证金减免、信用替代等支持政策。加强跨部门监管协同,健全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虚假招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等行为,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四)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效能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以“引领行业进步、提升社会公信力”为核心使命,聚焦三项重点:一是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开展信用评定与合规培训,培育诚信风尚;二是推进电子招投标平台互联互通,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最佳实践;三是搭建多层次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五)加强理论研究,促进差异化发展

    加大对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研究,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为制度创新提供支撑。国企采购是我国公共采购领域重要力量,仅中央企业2024年采购招标规模就突破18万亿,其凭借大规模资源调配能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上下游协同发展,在国有资产配置、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是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

    国企招标采购与政府招标采购因定位和目标略有不同,形成具有国企采购特色的制度体系。政府招标采购以保障公共利益为核心,强调程序规范与财政资金效益;国企招标采购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兼顾效率与战略协同,更具市场化灵活性。透明竞争是共性要求,但二者又不宜简单混同。应正视差异、协同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26年风雨兼程,招投标行业在法治轨道上书写了精彩篇章;面向未来,更需以改革创新精神勇毅前行。我们将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以更高站位服务国家战略,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彰显招投标机制的重要作用,使其真正成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助推器”、维护公平竞争的“守护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