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抓实制度重塑 数智赋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治理提质升级
信息来源: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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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43号令),从法治层面确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边界和运行规范。普洱市严格贯彻43号令规定和要求,坚持制度重构与数字赋能双向发力,系统重塑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系,构建权责清晰、全程留痕、智慧可控的现代化交易管理新格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本地落地落细、提质升级。
一、重构三权分置架构,健全协同闭环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43号令,厘清各方主体权责、破解监管交叉缺位的制度设计要求,建立现场服务运维权、业务执行权、行政监管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一是明晰交易中心现场主体责任。按照文件规定校准交易中心职能定位,推动中心从单一场地服务转变为招投标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主体,依法履行招标投标服务保障、全程记录留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职责,严格恪守不干预招标核心业务、不代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底线要求。二是保障市场主体法定业务权限。严格落实招标人、代理机构经营自主权相关规定,由市场主体独立负责项目需求拟定、招标文件编制、评标现场组织等核心业务工作,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三是压实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各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事项清单,对进场交易项目交易活动全过程进行在线监督,对交易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处置,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形成“操作行为全程留痕、交易过程动态管控、违规问题事后可追责”完整治理链条,切实做到服务不越位、见证不缺位、监管无空位。
二、数智赋能,构建全流程智慧监管新模式
严格落实交易档案留存、现场监督管理相关硬性规定,以技术手段固化制度执行标准,打造可信、可溯、可控智慧监管模式。一是搭建区块链数字存证链条,实现全程可追溯可核验。严格执行全流程电子化归档要求,运用时间戳、可靠电子签名、区块链存证技术,建成不可篡改数字化交易证据库。将进场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招标文件提前预公示、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全过程、评标专家履职记录、现场音视频影像、合同文本等全部交易资料统一归集归档,实现交易全流程场景可还原,为纪检、审计、执法核查等提供原始归档资料。二是探索使用AI无感智能见证,监督模式迭代升级。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化技术推动现场见证从“人防”到“技防”转变,系统自动归集资料、生成标准化电子卷宗,后台算法无感识别围标串标、评标违规等异常行为提醒。以算法刚性约束替代人工主观判断,工作人员重心由现场盯控转为风险预警复核,合规管控贯穿交易事前、事中全环节。
三、立足信创改革,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升级
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创改革,前瞻谋划布局,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升级。一是推动交易中心转型全域数据治理中枢。按照数据管理、证据出具相关要求,提升电子存证运营、交易数据安全管理、官方证据出具配套能力,打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归集、分析、出具核心载体。二是督促招标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效。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政策、业务宣传,聚焦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标现场组织、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在线签订等全过程代理服务,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场代理行为和服务的评价,督促招标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实施数据穿透式智能监管改革。依托平台全量交易数据,开展智能研判分析,实现交易风险提前预警、监管工作主动前置,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智慧化监管和工作效能。
下一步,普洱市将持续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常态化抓好办法落地落实,持续优化三权分置协同运行机制,迭代升级一体化智慧交易平台,以制度分权划清权责、数字存证固定痕迹、智能见证强化监督,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加快建成法治化、规范化、智慧化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