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要通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应急服务方案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2-20 16: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市、区两级关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自2020年2月21日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好全区“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等事关重要国计民生以及季节性较强的园林绿化项目”的交易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开展,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服务方案。

一、充分利用网络开展项目交易相关业务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如:市场主体库登记、项目注册、信息发布、场地预约、答疑澄清、网上投标、保证金收退、土地竞买资料审核等)均采取“不见面”方式通过网络在线办理(传输)。各市场主体按照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在线办理,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对口科室电话咨询。

二、积极采取电子化方式组织项目交易活动

(一)开标方式。确需进场交易项目均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现场监督。招标(采购)人通过发布公告或文件等方式明确告知投标人(供应商)通过网络递交标书、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二)暂停接收纸质资料。交易项目评标环节暂停使用纸质资料(含实物样品),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到场递交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对于“初步评审”或“资格审查”等环节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招标(采购)人通过发布公告或文件等方式明确告知投标人(供应商)将该部分资料制作进入《投标文件》并做真实性承诺,不再提供原件。为减少疫情传播途径同时降低交易成本,代理机构无需另外为评标(审)专家准备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其他资料,所需表格均由电子评标系统中生成(评标过程中因专家组提出且确需产生的纸质答疑或澄清除外,但传递前需进行必要消毒处理)。

三、共同努力确保疫情防控和交易活动“双安全”

(一)招标(采购)人

1.确需开展交易活动的,招标(采购)人应提前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拟举行的招标(采购)活动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加人员、场地使用及防疫方案、紧急事件处置方案等内容。

2.评标专家原则上仍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但对于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财政部门要求为准。

3.招标(采购)人应确保参与交易活动的本单位人员(含业主专家)及代理机构人员身体健康、无近期前往重点疫区旅行(旅居)史或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出具《招标(采购)人承诺书》(附件1)。

4.招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号)》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5.招标(采购)人应提高工作效率,开标时间建议控制在30分钟之内,交易活动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无故停留。

6.评标(审)专家工作餐从简(仅限提供外包装经消毒的方便食品),对评标(审)专家应有的就餐待遇可通过其他方式补贴。评标(审)专家劳务费建议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支付。

(二)评标(审)专家

1.评标(审)专家需确保本人身体健康、无近期前往重点疫区旅行(旅居)史或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填写《评标(审)专家承诺书》(附件2)。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建议各评标(审)专家提前完成该《承诺书》填写后现场递交。

2.评标(审)专家应做好个人防护,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号)》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评标(评审)结束后,评标(审)专家应尽快离场,不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故停留。

(三)项目监督单位

1.对于非政府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委派的监督人员应身体健康、无近期前往重点疫区旅行(旅居)史或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负责对有关人员出具《行政监督部门承诺书》(附件3)。

2.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人应在《招标(采购)人承诺书》(附件1)中包含拟委派监督人员信息。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

1.对于采用网挂方式交易的地块,竞得人应于规定时间前将后置审核所需资料清晰扫描并发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电子邮箱:gqggzytdjy@126.com(原件通过视频远程验证);《成交确认书》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至竞得人指定地址。

2.对于采用现场挂牌方式交易的地块,竞买人应于规定时间前将报名、报价所需资料清晰扫描并发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电子邮箱:gqggzytdjy@126.com(原件通过视频远程验证);《竞买资格确认书》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至竞得人指定地址。如仅有1位有效竞买人,则无需到现场参加交易活动,《成交确认书》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至竞得人指定地址;如有2位及以上有效竞买人,每位竞买人仅可委派1名授权代表携带《土地竞买人承诺书》(附件4)参加交易活动,并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号)》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成交确认书》当场签订)。

3.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371-86199292)。

(五)需处理CA数字证书有关业务的市场主体

1.CA数字证书有关业务处理方式以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有关通知为准,咨询电话0371-96596。

2.确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的市场主体,应提前准备好所有提交材料,高效办理、即办即走,并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号)》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确保参与项目服务的本单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并提供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及红外体温探测仪、含氯消毒液、含乙醇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用品。

2.负责协调新港办公区物业保洁人员于交易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分别对开、评标室通风消毒(使用含氯的消毒剂对开评标室和监督室内地面及电脑键盘、鼠标、桌椅、空调、各类遥控器喷洒擦拭)。

3.负责在公共区域进出口处和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如门把手、洗手台、水龙头、卫生间每日清洗和消毒。

4.负责在开标室、评标室及监督室内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协调物业保洁人员日产日清(清理前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

5.负责安排专人会同新港办公区物业保安人员分别在交易中心大厅进口处和二楼办公区入口处设置健康检查点,主要工作内容:

(1)对进入交易中心的各类人员进行防疫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重点询问进入人员近 14天的旅行(旅居)史(特别是疫情高发地区:如湖北省,河南省信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商丘市)、个人身体情况、人群接触史等内容并填写《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

对于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3℃或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并视情将有关情况向防疫机构报告(电话:12320或86695378)。

(2)对进入交易中心的各类人员进行基础性防疫消毒。

6.负责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做好专家签到及评标服务等工作。

四、有关说明

(一)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引导,对不听劝阻、寻衅滋事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国卫办医函〔2020〕145号),虽然新冠肺炎主要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但也存在“无明显发热”或“低热、轻微乏力”等症状,且目前已有多例“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因此,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人员均应了解新冠肺炎传播方式、预防方法、疫病危害等有关知识,自行承担被他人传染或其他各种不良影响风险。

(三)因需实名登记,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前确保随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四)各类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隔空就坐、不聚集、不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

(五)建议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委派精干人员参加开标、监督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的同时确保工作高效、操作规范。

(六)由于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特殊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作出特别说明,对于投标人(供应商)可能出现的结果质疑、异议等情况由招标(采购)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配合。

(七)本应急服务方案为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处置方案,疫情防控终止之日将自动停用(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恢复正常),施行期间为各方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对本应急服务方案修订并及时发布,敬请关注。

 

附件:1.《招标(采购)人承诺书》

2.《评标(审)专家承诺书》

3.《行政监督部门承诺书》

4.《土地竞买人承诺书》

5.《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1:招标(采购)人承诺书.docx
附件2:评标(审)专家承诺书.docx
附件3:行政监督部门承诺书.docx
附件4:土地竞买人承诺书.docx
附件5: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